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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人必读!中国新闻奖评奖办法修订,九大变化须注意

中国新闻奖 2020-03-04 00

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基本原则是:确保评奖延续性、稳定性的同时,更进一步贴近新闻工作实际。修订后的主要变化包括9个部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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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3日,江苏省记协印发《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省好新闻评选工作的通知》。在该《通知》中附有一份名为 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修订前后对照表》的附件,附件 以第30届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(修订稿)》为参照。


根据《评选办法》,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基本原则是:确保评奖延续性、稳定性的同时,更进一步贴近新闻工作实际。修订后的主要变化见下表:


一、评选项目减少


修订前: 35个。


修订后: 29个(报纸、可参评 10个项目;广播、电视媒体,网络媒体可参评 9个项目;移动媒体可参评 12个项目)。


二、微调设奖名额


修订前:一等奖 63个;三等奖 181个。


修订后:一等奖 68个,三等奖 176个。


三、调整文件体例


修订前:《中国新闻奖、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》。


修订后: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》和《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》。


四、调整评选范围


修订后: 评选范围扩大到经宣传部门批准并主办的新媒体中心(传媒中心)。


五、调整评选项目


1、修订后:探索打通过去按照新闻机构、媒介形态、传播渠道分别设置评选项目的做法, 以文字消息、文字评论项目为试点,向网络媒体、移动媒体放开参评(网络媒体、移动媒体可参评文字消息、文字评论项目)。


2、修订后:把 新闻漫画、新闻摄影项目 评选范围扩大到移动媒体。


3、修订后:把文字通讯与深度报道同文字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合并为报社、通讯社参评的通讯与深度报道项目; 把广播电视的新闻专题分别同本类别的系列(连续、组合)报道合并为新闻专题。


4、修订后: 取消网络新闻访谈项目(网络媒体评选只有新闻专题和页(界)面设计两个项目)


5、修订后: 合并3个项目——网络评论合并到文字评论中;新媒体品牌栏目合并到新闻名专栏中;媒体融合奖项中的界面设计合并到网络作品页面设计中。


6、修订后: 增加移动视频专题,主要评选移动端发布的视频专题作品。(媒体融合奖项目由原来6项变为5项)


六、调整个别项目字数时长


1、深度报道——修订前: 4000字,修订后: 5000字。


2、新闻论文——修订前: 6000字,修订后: 8000字。


3、短视频新闻——修订前:不超过 8分钟;修订后:不超过3分钟。


4、修订后:明确音视频作品中, 广告不计入作品时长。


七、调整网络作品报送单位


修订前: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传播局


修订后: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(简称:“中网联”)


八、调整评委会


评委会总人数


修订前: 110人左右;修订后: 100人左右。


评委单位


修订后:增加 10家中央新闻单位为评委单位。


九、调整对违规情况的处罚


修订前:“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 参与采编的作品不予评选”。


修订后:“近3年内有不良职业道德记录的新闻工作者 独立采编的作品不得参评”,并补充“参与采编的作品,取消其个人参评和获奖资格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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